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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子鉴定发现儿子非亲生 出轨妻子赔6万
来源:北京亲子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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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国法院网讯 :不是自己的亲生儿,却尽了近10年的父亲义务。近日,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,判决不忠妻子赔偿丈夫精神损失费、抚养费6万余元。

  原、被告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,于次年登记结婚,双方均系再婚。2004年3月生一男孩。婚后,双方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闹。2011年8月,被告男方委托某司法DNA亲子鉴定中心就其与儿子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,DNA鉴定结论是双方之间无亲生血缘关系。2011年7月份起,原、被告分居至今,女方提出离婚。

  法院认为:由于原、被告不能正确处理好家庭琐事,自2011年7月分居至今,原告提出离婚,被告表示同意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准许双方离婚。原告在婚姻关系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,与婚外异性生育孩子,给被告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,应当赔偿被告的精神损失费用。因孩子不是被告亲生之子,被告对孩子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,被告要求原告返还抚养费用要求应予支持。抚养费用可参照本地区收入水平标准计算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、第四条、第三十二条之规定,判决原、被告离婚,原告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、抚养费6万余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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