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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子鉴定扯出婚外情
来源:北京亲子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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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近段时间,影视演员王宝强指称妻子马蓉有婚外情,并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事引发关注。记者了解到,近几年来,泉州因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案件屡见不鲜。一名资深法官向记者介绍,婚外情其实难为外人所知,若出轨一方不承认,那么另外一方要举证证明的难度很大,即便他(她)能举证,哪些证据能被采纳,法律也有着十分严格的甄别。不过,记者从法院的一些案例了解到,亲子鉴定在涉婚外情案件中常能起到重要作用。
  妻子婚外情 被判赔1万元精神损失。

      2014年10月份,阿舰(化名)将妻子阿婧(化名)起诉到惠安县人民法院,要求与妻子离婚,并要求妻子赔偿因婚外情给他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。
 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阿舰在起诉中称,他与阿婧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生活,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大而分居。同年12月份,阿婧致电告诉他已怀孕,双方又同居生活,并于2012年9月生育一男孩,取名小力(化名)。双方于2014年6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。双方为了给孩子上户口,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要求作亲子鉴定,其鉴定结论为阿舰与小力非父子关系,小力是阿婧与他人所生。阿舰认为,阿婧欺骗他,存在过错,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,请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。此外,他还要求法院判决小力由阿婧抚养,阿婧赔偿他精神抚慰金5万元等等。
  法院经审查认为,阿婧未到庭参加诉讼,又未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据,应视为她放弃答辩、举证、质证等相关诉讼权利。她的过错行为给阿舰造成精神损害,应给予他精神损害赔偿。
  据此,法院一审判决准予阿舰与阿婧离婚;小力由阿婧直接抚养,抚养费由她自行承担;阿婧赔偿阿舰因抚养小力的经济损失6000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及亲子鉴定费2400元。
  孩子非亲生。起诉获赔3万多元抚养费
  离婚后,风言风语传到阿禾(化名)的耳中,说他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小港(化名)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。一纸亲子鉴定,证实了传闻并非空穴来风。他于是起诉前妻阿杏(化名),要求精神赔偿。但阿杏辩称,这是她人工受孕而得的孩子,而非婚外情。果真如此吗?
  去年1月份,阿禾将阿杏起诉到晋江法院,要求阿杏返还他为抚养小港所花的各项费用共计16.8万元,同时要求阿杏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。
  阿禾在起诉中称,与阿杏离婚后,因风言风语,他去做了亲子鉴定,结果证实小港非他亲生。他认为,阿杏背叛致使他及其家人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。鉴于阿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,并欺骗他长达4年之久,因此要求阿杏承担后果。
  阿杏辩称,婚后才知阿禾没有生育能力,四处求医未果,后来商量进行人工受孕,这一切阿禾是知情的。
  法院认为,阿杏庭审中关于受孕机构的陈述无论地点、名称均模糊不清,不符常理,她亦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佐证,应视为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生育子女,且对配偶隐瞒了该事实。她的过错行为一方面导致阿禾抚养非亲生子并为此遭受经济损失,另一方面又致使阿禾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。因此应认定阿杏的行为已对阿禾构成了侵权,依法应向他返回小港出生后支出的抚养费用及赔偿他精神损失。据此,法院一审判决阿杏返还阿禾离婚前后支出的抚养费34200元,阿杏还应赔偿阿禾精神损失20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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