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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A鉴定之血型研究的先声
来源:北京亲子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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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古代中国的“滴骨法”与“合血法”是血型研究的先声。
     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探讨应用血液判断亲权关系的国家。早在三国时代(公元220~280年),谢承著《会稽先贤传》记载有以弟血滴兄骨的“滴骨验亲法”:“陈业之兄渡海殒命,时同死者五、六十人,尸身消烂而不可辨别。业仰皇天誓后土曰:‘闻亲者必有异焉!’因割 臂流血以洒骨上,应时沁入,余皆流出”。即认为只有亲兄弟的血液才可渗入骨骼,不是亲兄弟的血液便不能渗入。现存世界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《洗冤集录》(宋慈,1247)也将此法收入,说“父母骸骨在他处,子女欲相认。令以身上刺出血,滴骨上,亲生者则血入骨非则否”。更明确指出血液的遗传关系。为了判断活人之间的亲缘关系,《洗冤集录》还记载一种“合血法”,说。亲子兄弟自幼分离,欲相识认,难辨真伪。令各刺出血,滴一器之内, 真则共凝为一,否则不凝也”。这种方法很接近于现代的血型检验。虽然限于历史条件,两种方法都不完善,尤其滴骨法缺乏科学根据。但中国学者在当时的科学水平下,提出这些大胆的设想,认为血液可以遗传,近亲的血液型别应该相同,非亲缘关系者则不同。这在血型
发现历史上是值得重视的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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