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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A亲子鉴定之STR试剂盒引物序列的公布
来源:北京亲子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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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早期,有三个案件的STR分型结果不能被当时的美国法庭系统采信为证据。原因是当时商品化STR试剂盒的引物序列和有效性研究的信息没有公开。这些案件是:Bokin案(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,1999年5月),Shreck案(科罗拉多州班德尔,2000年4月),Pfcnning案(佛蒙特州Grand Isle,2000年4月)。
      Pfennity案件过后不久,Prornega公司决定公布它们STR试剂盒的序列(Nature 27 July 2000 issue,volume 406,p.336)并延续至今(Masibay et a1.,2001; Krenke et a1., 2002)。他们获得了复合扩增STR基因座领域的几项专利。
      AB公司还是不断地拒绝公布他们试剂盒的引物序列,称这信息是专利。该公司关注的是:如果公布引物,基因标记产品被别的公司使用而制造出来的话,他们的利润将会减少。然而,至少有16个案件中,在法庭保护令的前提下,AB公司还是向法庭提供了ProfilerPlusTM和COfiler'rM试剂盒的引物序列。自2000年亓始,大量出版物证明了使用AB公司STR试剂盒的可靠性,包括细节确认研究(Hotlc et a1.,2002)。关于没有足量信息存在,用以支持使用那些没有公布信息的试剂盒的讨论已经减少。因为近几年中,通过使用这些试剂盒,已经产生了数以百万的DNA图谱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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