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页 > 相关知识 >
不惑之年喜得二孩 亲子鉴定竟是他人之子
来源:北京亲子鉴定中心
浏览次数:0

      中国江西网九江讯:近日,星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。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于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,相处几个月后在父母的督促下完婚,婚后第二年生育一子,结婚十余年双方感情尚可。近年来,由于儿子已上小学,被告张某迫于生活压力外出务工,逢年过节才回家探望父母妻儿。2013年初,春节过后不久,在外务工的张某得知妻子陈某怀上二胎的消息, 2013年底小儿子出生,张某不惑之年再得一子,欣喜不已。然而,本是件十分高兴的事情,张某却发现妻子陈某对自己的态度反而越来越冷淡。由于聚少离多,相处时间少,张某以为妻子只是产后情绪不好,也没有太在意,而是让自己母亲帮忙好好照顾生产后的妻子和出生不久的小儿子,自己依旧外出务工。
      今年6月份,张某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,得知妻子起诉到了法院要与自己离婚。张某想到妻子就是在怀二胎后对自己态度发生转变的,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,张某于是偷偷带小儿子到DNA亲子鉴定中心进行了亲子鉴定,鉴定结论上“排除张某与张某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”的一行大字印证了张某的猜想,自己不惑之年欣喜若狂得来的儿子竟是他人之子!
      庭审过程中,原告陈某对被告张某擅自委托做的亲子鉴定表示认可,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破裂,再无挽回的可能。在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同意离婚,原告陈某同意给予被告张某人民币48000元以作经济补偿。

更多详情:个人亲子鉴定

亲子鉴定项目
联系我们 | 鉴定步骤 | 如何取样 | 中心简介

Copyright 2017 All right reserved.北京科鉴基因中心 版权所有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B座108

电话:010-57281726 全国热线:400-809-1985 邮编:100080

备案号:京ICP备12051704号-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