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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A鉴定之法医物证检材传递与保管
来源:北京亲子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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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法医物证检材的传递及保管十分重要,贯穿于整个检验过程,有时还涉及到补充鉴定、复核鉴定、重新鉴定及法庭出示物证等环节。应遵循以下原则:

    (一)鉴定人要了解物证的提取及送检是否符合要求;

    (二)与送检人一同检查所送检材的包装、标记、数量是否正确;

    (三)依据检验程序依次检验交接物证;

    (四)要有专人按规定对物证进行分类保管;

    (五)要根据不同检材的保存条件来保管物证;

    (六)要根据检材条件和检验要求合理利用物证检材,以备复核复验;

    (七)鉴定结束后,应将剩余检材连同鉴定书一并交给送检单位;

    (八)以上各个环节均须办理详细的交接、登记、签收手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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